网络仲裁协议示范条款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张家口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张家口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各方均同意不开庭书面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各方同意仲裁文件按照如下电子送达地址进行送达:
甲方:
甲方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乙方:
乙方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