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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仲裁协议示范条款

时间 : 2022-11-07 15:13:28      来源 :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网络仲裁协议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张家口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张家口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各方均同意不开庭书面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各方同意仲裁文件按照如下电子送达地址进行送达:

 

甲方:

甲方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乙方:

乙方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