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宁、郝东海:
我委受理的沧州市爱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经开庭审理已作出张仲(2024)民裁字第334号《裁决书》(李宁)、张仲(2024)民决字第298号《决定书》(郝东海),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2025年3月20日
注:此公告已在2025年2月19日出版的《法治日报》第十二版刊登